关于《湘潭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的起草说明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7-05 16:26
一、创建背景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 号)文件精神,从 2018 年开始,全省分 4 批,确定 70 个(实际 90 个)左右县市区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创建周期 2 年。对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省交通运输厅给予 4 个方面的资金支持:一是示范创建奖补资金,我县标准为 1000 万元,主要用于主体公司车辆回购、新车购置及冷僻线路补贴等;二是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营运补助,验收通过后,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 300 万元、200 万元、100 万元,共 600 万元;三是农村客运智能监管专项奖补资金,共计 50 万元;四是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此项优先支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农村客货运融合发展试点县,其中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补助 300 万元/个,乡镇运输服务站新建补助100 万元/个,改造补助 40 万元/个,村首末站建设补助 30 万元/个。省厅下达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奖补资金及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城乡客运一体化及客货邮创建项目,专款专用。
目前,我市韶山已通过验收、湘乡同为第四批创建县。
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完成后,没有列入城乡客运
一体化示范县的县市区,该项工作由当地政府自行推进,省
交通运输厅不再配套奖补资金。
二、起草依据
(1)《关于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交运发﹝2011﹞149号) ;
(2)《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 ;
(3)《交通运输部关于湖南省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340号);
(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指南〉的通知》(湘交运输﹝2023﹞21号);
(5)《关于规范全省农村客运改革(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0﹞14号);
(6)《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1﹞9号);
(7)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第四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函﹝2023﹞61号);
(8)湘潭县“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9)其他相关交通专项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线网布局
规划构建“一圈三射五联七片”的城乡客运网络格局。“一圈”即城乡直达线路圈,服务县城至周边约 30 公里范围内建制村(主要为易俗河、杨嘉桥、河口、射埠、谭家山);“三射”即县城至乌石、花石、茶恩 3 条城乡公交主线,串联县域内主要乡镇节点;“五联”即 3 条旅游连接线和 2 条片区连接线。3 条旅游连接线与 3 条纵向主线相交,形成“三横三纵”主骨架,构建四通八达的网络格局。2 条片区连接主要加强石鼓、青山、分水与主线的衔接;“七片”即开通片区线路的区域,为谭家山片区、中路铺-白石片区、茶恩寺片区、花石-排头-锦石片区、石鼓-青山桥-分水片区、石潭-乌石片区、云湖桥片区。共计规划客运线路 48 条,计划投入运力 80 辆。
(二)完善场站设施
规划打造“1+5+9+460”的城乡客运场站体系,即 1 个城乡客运枢纽站(湘潭县汽车站),5 个乡镇运输服务站(中路5铺、茶恩、花石、乌石、青山桥),9 个城乡客运首末站(白石、石鼓、分水、石潭、射埠、锦石、谭家山、蔡家咀、云湖桥),460 个中途招呼站(20 个港湾站、140 个招呼站亭、300 个招呼站牌)。场站建设积极争取省厅补助资金。为突出城乡客运的公益属性,推动场站建设顺利实施,建议县人民政府明确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自然资源局等)落实工作要求,将场站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限划归经营主体公司。
(三)提升运营服务
一是实施票价惠民。票价下降方面,建议在现核定票价(0.32 元/公里加 1.5 元站务费)基础上至少下浮 30%,按约0.21 元/公里核定城乡客运一体化执行票价;票价优免方面,建议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优抚军人、残疾人、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对学生实施半票优惠政策。
二是实施便捷支付。在保留现金付费乘车的同时,积极推广刷卡支付或移动支付,实现无人售票。所有农村客运车辆均安装刷卡设备、扫码支付设备或贴示微信、支付宝等付款二维码。
三是实施监管高效。升级现有智能监管、调度系统,所有客运车辆均安装、使用智能监管设备,并按照《湖南省农村客运车辆智能终端接入指南》相关要求,将车辆智能终端接入省交通运输智能监管平台。
四是加强安全保障。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应急等部门对客运线路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安全设施状况进行勘验,并在安全隐患路段增设安防、交通标线标识等设施,安防设施建设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五是落实补贴政策。建议政府按照每年 8 万元/车的标准对主体企业进行补贴,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以弥补票价下降、特殊人群优免及冷线开通给企业带来的效益损失,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同时,建议建立城乡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标准金额挂钩,以保障服务质量,
(四)推进融合发展
引导并推进客运企业与邮政、物流快递企业开展合作,创建期内至少试点开通 3 条主线的客车捎带线路,为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县打基础。研究选定县级客货邮融合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 5000 平方米。乡镇场站建设同步配套物流服务设施,经营主体购置具备带货功能的新型车辆。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