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修编情况的起草说明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5-30 14: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防汛抗旱工作要求,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防汛抗旱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御洪涝灾害,防范和化解超标准洪水等重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县应急局牵头组织重新修订了《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
一、《预案》修订背景
1、《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修订背景
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潭县政办发〔2018〕7号),在防范应对我县防汛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机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国省和市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变更调整,防汛应对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原有预案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更不适应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2020年5月,县应急局根据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变更调整情况,修订了《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并报县防指领导同意后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印发了《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试行)(潭县汛字【2020】10号),2022年5月,县应急局根据上级要求深刻汲取“河南郑州“2021.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将高强度、大范围、可能致灾的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条件”重新修订《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印发了《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试行)(潭县汛字【2022】5号)。
2、《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修订背景
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潭县政办函〔2009〕102号),此后一直未对该预案进行修订,2022年5月,县应急局根据上级要求,重新修订《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名义印发了《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试行)(潭县汛字【2022】5号)。
二、预案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湘潭市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市抗旱应急预案》《湘潭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预案》的起草情况
《应急预案》的起草,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一方面吃透政策要求,编制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抗旱工作最新部署和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现行预案中暴露出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三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四是坚持实效导向,认真梳理当前我县面临的防汛抗旱风险,对风险防控、预警响应措施、应急处置、资源保障等重点内容与关键环节作出研究细化,提出针对性措施。五是坚持专家指导,在原《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试行)的基础上,对现预案进行修改,形成了《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经过调研座谈、专家评审,对本县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等多次讨论修改,报湘潭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定稿。
四、《预案》主要内容及重点修订部分
《应急预案》预案共分两部分,分别为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和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部分包含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能力建设、预防预警、巡查防守、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湘潭县抗旱应急预案部分包含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对《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对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予以规范。
第一部分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
整体框架增加了“能力建设”和“巡查防守”,将“奖励与责任追究”单列。具体修订内容是:
总则:增加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防汛减灾救灾工作要求,有效防御洪涝灾害,防范和化解超标准洪水等重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为编制目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湘潭市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市抗旱应急预案》《湘潭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应急预案》等作为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适用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明确了指挥部责任领导、副指挥长人员,调整了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能力建设:新增部分,将着力推进“1234工程”为核心的防汛能力建设工作内容写入预案。
预防预警机制:新增地质灾害预警和极端灾害性天气预警及预防准备工作内容。
巡查防守:完善了巡查防守机制和巡查防守行动两项内容。
应急响应:根据湘潭市防汛应急预案及我县实际,修订了应急响应的部分参数。将“不同灾害响应措施”修订为“应急措施”;新增“响应调整或解除”内容。
后期处置:增加了对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
应急保障:增加了“工程保障”“队伍保障”和“预案保障”等内容。
监督管理:修订了“监督检查”内容,调整移出“奖励与责任追究”内容。
奖励与责任追究:将原“监督管理”中的奖励与责任追究内容独立列出。
附则: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修订。
第二部分湘潭县防汛应急预案:
整体框架中将“责任追究”调整到“监督管理”。具体修订内容是:
总则:增加了增强干旱风险意识,落实抗旱救灾措施,提升抗旱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工作科学性、主动性,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作为编制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湘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湘潭市抗旱应急预案》《湘潭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作为编制依据。
基本情况:原预案里的内容删除。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了指挥部成员单位。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根据机构改革各部门职责调整情况,修订了信息报告内容。
应急响应:根据《湘潭市防汛应急预案》《湘潭市抗旱应急预案》及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了 “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响应行动”“应急处置”内容。
后期处置:进一步完善了“总结评估”内容。
应急保障:增加了“通信保障”和“预案保障”等内容。
监督管理:修订了“监督检查”内容,调整移出“奖励与责任追究”内容。
责任追究:将原“监督管理”中的责任追究内容独立列出。
附则: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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