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联动调整我县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6-05-18 15:55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5〕190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相关规定和你司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我县气价联动机制,下调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调整额度
本次联动下调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0.209元/立方米,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4.069元/立方米。
二、联动调整时间
本次联动调整从202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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