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湘潭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4-06-04 14:43

  

    一、《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依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公安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审计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1号)及《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湘潭市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潭人社发〔2024〕2号)的规定,结合湘潭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是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县域范围内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被征地农民。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

  本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包括总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及程序、参保缴费补贴、资金来源和管理、组织实施、附则六个部分。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如何参保缴费?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由其自主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严格按规定逐年缴费,逐年领取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或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账户,一经选择补贴方式不再变更。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以违规一次性补缴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五、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年限是多少?

  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标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当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的60%×20%×12。

  六、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年限是多少?

  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贴年限:以《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点,属于年满16周岁至不满19周岁年龄段人员,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每满1年折算l年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年限;年满19周岁至40周岁(含)年龄段人员,统一折算4年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年限;40周岁以上至不满60周岁年龄段人员,每满5年折算l年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年限(不满5年的按1年折算);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段人员,每满3年折算l年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年限(不满3年的按1年折算),最长补贴年限不超过12年。

  七、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如何认定?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本人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填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内页原件及复印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二)初审。土地测(丈)量面积登记后,所在村(组)进行讨论、初审。复印资料需要初审人签字,形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花名册》。

  (三)第一轮公示。所在村(组)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花名册》在村(组)政务公开栏和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由所在村(组)依法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由村(组)组织不少于10名被征地村民代表在花名册上签字证明,并将申请人员的申报资料汇集成册,连同征地的相关资料(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协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等)一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四)复审。土地补偿协议签订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同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派出所等机构对被征地农民身份进行复核审查。

  (五)会审。复审通过后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花名册》及相关资料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农业发展、优化人居环境等部门对资料进行联合会审。

  (六)第二轮公示。会审通过后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花名册》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村(组)集体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为7天,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和提出异议的进行核查,有弄虚作假、伪造资料、恶意举报等情况的,依法进行处理。

  (七)审定。第二轮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得到解决的,由乡镇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予以审定,并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认定花名册》作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依据。

  八、《实施办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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