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四季度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11-21 16:05
各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52号)和《关于优化门诊慢特病复审流程的通知》(湘医保中心函〔2024〕4号)有关要求,门诊慢特病待遇到期人员需进行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2025年12月31日湘潭县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资格到期人员。
二、复审方式
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复审。
(一)线上复审
可线上复审病种: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血友病、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哮喘、类风湿性关节炎、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多发性硬化症、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硬化症、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垂体瘤、克罗恩病、癫痫、阿尔茨海默病、中重度银屑病、脉动脉高压、地中海贫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晚期血吸虫病、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
线上复审流程:《关于优化门诊慢特病复审流程的通知》(湘医保中心函〔2024〕4号)规定可线上复审的31个病种,参保人可通过“湘医保”APP中“特门延期申请”模块申请办理。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就诊或用药记录,决定是否延期,原则上“即申即延”,通过后按原待遇延期1年,不通过的仍需提交评审资料进行线下复审。对于线上复审操作有困难的人员,可就近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或通过签约家庭医生上门协助办理,对因其他原因未开展线上复审的,也可以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就近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大厅及县直三家公立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申请待遇复审。
(二)线下复审
需线下复审病种:恶性肿瘤、肺结核、慢性乙型肝炎、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植物状态(家庭病床)、抑郁症(重度)、多发性骨髓瘤、前列腺增生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子官内膜异位症、艾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线下复审流程:参保人于2025年12月1日-10日前往县直三家公立医疗机构、县政务中心医保大厅或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窗口领取《湘潭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其与复审资料(近两年内加盖医院公章的相关住院或门诊病历资料、相关检查检验资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医疗机构专家处。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认真核对申请资料并填写《申请表》后,由各医疗机构医保办初审并收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医保经办机构12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评审结果于12月下旬告知参保人员,评审通过人员也可通过“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门诊慢特病待遇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把握时间节点。线上复审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2026年1月31日,线下复审申请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0日。逾期未复审的系统将自动终止慢特病门诊待遇。参保人可通过“湘医保-业务办理-特门延期申请-本人申请”或“打印业务-特门待遇凭证查询”查询慢特病门诊待遇信息。
(二)新待遇按线下流程申请。对于本季度新申请慢特病待遇人员一律采用线下审核流程,于2025年12月1日-10日前往县直三家公立医疗机构、县政务中心医保大厅或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窗口领取《湘潭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其与申请资料(近两年内加盖医院公章的相关住院或门诊病历资料、相关检查检验资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医疗机构专家处按流程办理。
(三)优化经办服务。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初审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确保申请资料齐全,指导、协助参保人员办理线上线下复审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医保经办机构,签约家庭医生团队要做好签约服务对象的复审通知和指导工作。
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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