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三季度慢特病门诊评审鉴定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8-19 16:49
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
根据年度慢特病门诊评审工作安排,现就2025年三季度慢特病门诊评审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1.新增人员:符合特殊病种范围且为我县2025年度的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2.复审人员:2025年9月30日前到期的已有慢特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
二、受理时间
2025年9月1-10日。
三、受理地点
湘潭县人民医院、湘潭县中医医院、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
四、评审资料
近两年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相关病历资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并附联系电话。
五、评审流程
1.申请。评审对象在受理时间内,将所需资料提交至初审医疗机构专家处。
2.受理。受理单位专家核对申请资料并填写申请表。参保人将专家填写后的申请表及医疗资料交医疗机构医保窗口收集和登记。
3.专家评审。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原则上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及抽查复核工作。
4.系统录入并归档。将评审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
5.结果领取。申请人在“湘医保”APP的“特门待遇凭证查询”处查询和打印待遇凭证;未查询到结论的,在各受理单位资料收集处查询结果。
六、工作要求
1.规范资料申请。初审医疗机构专家需详细询问参保患者的真实病情,认真核对审核资料,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连同病历资料一并收集,同时形成《慢特病门诊待遇申请花名册》。
2.严格评定标准。评审专家须严格按照《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湖南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规定的病种范围和纳入标准等进行评审,不得任意放宽标准。
3.优化医保服务。各慢特病门诊定点医药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优化慢特病门诊评审流程,设置慢特病门诊服务窗口,为慢特病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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