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8月“双通道”管理药品 待遇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tx.gov.cn 发布时间:2025-08-19 16:42
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群众: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4号)、《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53号)等文件,为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保障参保患者正常享受待遇,决定开展2025年8月“双通道”药品待遇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5年8月21日(8:40开始)。
二、评审地点
湘潭县人民医院远程会诊中心。
三、评审方式
从湖南省医疗保障专家库中抽取肿瘤专科、呼吸内科、肾内科的湘潭市级、湘潭县级评审专家,现场集中评审。评审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评审过程中有不同意见存在争议的情况及没有相关学科评审专家的资料送湘潭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集中评审。
四、评审要求
(一)县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初审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将申请资料送至评审现场,做好资料登记整理等相关工作。
(二)认真核对申请资料。专家需认真核对申请资料,确认申请的药品是否属于“双通道”管理药品,提交的资料是否与申请药品相关。
(三)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评审专家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等规定的医保支付限定范围及“双通道”药品使用说明书进行评审,不得任意放宽标准。每份评审资料由两名专家共同完成评审并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两名专家均要签名。不符合条件的,需在《湘潭市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上详细注明理由,不能笼统为“不符合申报条件”;需补充资料的,要详细写明需补充的具体资料名称。
湘潭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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